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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校内第一次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6-27浏览次数:145

关于拟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校内第一次答辩工作的

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指南》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工作方案,现将拟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校内第一次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据国家和自治区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关于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补充说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拟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及相对应的详细支撑材料,一定不能造假,如有不实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学院、学位点的责任。

二、填报要求

参加答辩的学位点:拟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拟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材料填报要求:

分析、对照拟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的基本条件填写所在学院拟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1)、“拟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人员结构统计表”(拟申报学位点及所有现有一级学科点均需填此表。附件2)、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表(见:附件3)、拟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培养方案和学位点三年建设规划。

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三、时间安排

预定6月30日下午16:00-18:30进拟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答辩。答辩以简况表为主,结合拟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的基本条件进行汇报,重点介绍学科特色、申请的基本条件达标情况、不足、改进措施,在ppt汇报最后用“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对照表”体现拟申报学位点基本条件达标情况PPT汇报15分钟,质疑15分钟,具体参加答辩的学位点及时间安排见附件4

四、材料上报要求

相关学院在6月29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一套材料共11份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含电子版),材料顺序:“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1)、“拟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人员结构统计表”(拟申报学位点及所有现有一级学科点均需填此表。附件2)、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表(见:附件3)、拟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培养方案、学位点三年建设规划、其他附件支撑材料

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是我校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因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以保证我校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附件1: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docx

附件2:拟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人员结构统计表.xls

附件3: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4:石河子大学2017年拟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第一次答辩时间安排.xls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