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关于做好2017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9-11浏览次数:187

关于做好2017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7级新生已进校报到,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不仅是学籍管理的常规性工作,也是保护学生权益,维护我校办学秩序和国家教育制度的一项严肃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新教学办〔2017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一)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加强高校学生管理、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维护学生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需要。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备案的新生名册和报到入学的学生名单,及时上报通过入学资格复核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以便我校及时提供新生学籍查询服务。为更好地维护学生权益,要让学生本人参与学籍信息核实,及早发现学籍注册问题。

(二)各学院要组织新生上网查询个人学籍信息,自主参与图像信息校对,对无学籍信息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二、继续做好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学院在各年级学生入校注册时,按照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要求,按时、准确、完整地提交在校生学年注册信息,并对学生个人信息进行完善和更新,为全校研究生管理状况的统计、分析、决策及毕业学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筑牢基础。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能部门和专人负责责任制,自治区教育厅也将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结束后,在新疆教育信息网上(http://www.xjedu.gov.cn)公布各高等学校新生学籍注册信息供学校和学生查询。

四、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按照附件1、附件2的学籍注册、学年注册汇总表标准格式、按学号排序填报学生信息,并于2017915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及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汇总表交至研究生处相应办公室。

  

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邵永斌刘景

联系电话:0993-2057181

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郭文婷任玉凤

联系电话:0993-2058925

研究生处

                                2017911

附件1:2017级新生学籍注册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2017年在校生学年注册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