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公 示

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10-08浏览次数:173

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学位〔20141号)、《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要求,我校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经过专家论证和评审,经过石河子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我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方案,现将动态调整撤销、增列学位授权点清单公示如下:

     石河子大学动态调整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序号

撤销学位授权点层次和类别

撤销学位点名称

1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农林经济管理

2

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3

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4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生态学

5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统计学

6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农林经济管理

7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资产评估

     石河子大学动态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序号

增列学位点类型

增列学位点名称

1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应用经济学

2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化学

3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物理学

4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地理学

5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土木工程

6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审计

  

      以上结果从今日起公示15天,公示期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程序受理个人或集体提出的异议;无异议,以上学位授权点为我校2017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结果。

      受理电话:2057980  2057555 

      受理办公室:研究生处学位办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