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石河子大学2018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校内论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5-11浏览次数:160

关于石河子大学2018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校内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和《2018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保证2018年我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8年石河子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校内论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答辩的学位点

2018石河子大学参加专项评估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

法律硕士、金融硕士。

二、评估要求与标准

(一)各学位授权点要保证自我评估材料的真实可信,对公开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学位授权点,将直接列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二)按照各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中的专项评估指标体系,编写各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准备专项评估所需其它文件和档案资料,或者其他资料

(三)导师所在一级学科由学院、学位点统一协调,保证各学位点在评估工作中达到合格标准。

1、导师所在专业学位授权点和学术学位授权点可重复出现。

2、导师所在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间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间不可重复出现,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导师不能跨学科门类重复出现。

3、跨学科、跨领域的导师只能确定在一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或一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不可出现在两个及以上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或不可出现在两个及以上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十五条处理。

(四)“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为我校现有学位授权点参加学位授权点评估的参照材料之一。请各相关学院、学位点严格按照第(三)条的有关要求认真填报评估材料。

(五)评估材料需有评估报告中相对应的纸质版档案支撑材料,备查。

三、材料填报内容和时间安排

专项评估材料填报内容与要求:

各相关学院、学位点结合学科规划、2017年学位点申报和调整、导师归位等情况,按照各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不断完善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材料,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专项评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按如下内容及顺序填报:

1.《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按要求填报);

2.专项评估所需其它文件和档案资料;

3.参加评估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人员结构统计表(附件2);

4.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本学院,附件3

相关学院在514日上午12:00将纸质版一套材料共8份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

时间安排:

预定51418:00-19:30进行石河子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校内论证。汇报以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为主,按照各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重点介绍师资队伍、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等方面情况,并要找出该专业学位授权点当前存在的差距并提出改进计划

PPT汇报20分钟,质疑20分钟;具体参加答辩的学位点及时间安排见附件4

学位点专项评估工作是我校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学院要给予重视,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以保证我校学位点专项评估工作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附件1: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石河子大学).pdf

         附件2:参加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人员结构统计表.xls

附件3: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本院).docx

附件4:石河子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校内论证时间安排表.xls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