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关于做好2018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242

关于做好2018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8级新生已进校报到,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不仅是学籍管理的常规性工作,也是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维护我校办学秩序和国家教育制度的一项严肃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新教学办〔2018〕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要对新生报到所持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学生本人比对核查。对于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与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二、及时准确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加强高校学生管理、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维护学生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需要。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备案的新生名册和报到入学的学生名单,及时上报通过入学资格复核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以便我校及时提供新生学籍查询服务。

三、继续做好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学院在各年级学生入校注册时,按照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要求,按时、准确、完整地提交在校生学年注册信息,并对学生个人信息进行完善和更新,为全校研究生管理状况的统计、分析、决策及毕业学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筑牢基础。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能部门和专人负责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实不细、弄虚作假、将违规招收的学生留在学校造成的不良后果,学院要承担直接责任。各学院要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地完成。

五、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籍-学籍信息管理-新生电子注册上报对2018级新生和2018年在校生进行信息核对,并将各类异动信息分别进行设置处理。同时,按照学籍电子注册的标准格式要求分别导出学生信息并由学生签字确认后于2018年9月21日前将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附件1、附件2汇总表交至研究生处相应办公室。

  

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李红  任玉凤

联系电话:0993-2057181

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郭文婷  

联系电话:0993-2058925

                                   研究生处

                                2018年9月18

附件1:2018级新生学籍注册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2018年在校生学年注册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