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11-13浏览次数:240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8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2018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学生自查阶段(11月13日—11月18日)

1、学院组织本院2018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审核本人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审核结果必须由学生本人审核、签字,若出现因信息有误影响学生正常毕业的情况,由学院承担全部责任。

2、如个别学生信息有误或变更,请在个人信息后的“需要修改的地方”一栏中填写正确信息、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由研究生本人签字;如信息无误请在“需要修改的地方”一栏里填写“毕(结)业”,并由研究生本人签字。

3、身份证号已换代的使用二代身份证号,需提供新身份证复印件。

4、学院须认真核对2018届半年毕业研究生,如有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需在系统提交申请(个人管理—学籍异动申请—新增—异动类型选择延长学习年限)并提交纸质版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所有修正、补充、备注的信息由学院审核人统一审核,告知学生信息错误将无法在国家学信网申请毕(结)业,如有漏报、误报等引发的问题和责任由学院承担。

5、请各学院务必于11月20日前将修正后的《石河子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审核表》(纸质版,需到相应办公室领取)及《2018年下半年申请毕(结)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纸质版(审核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分别报研究生处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6、如有2018年下半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仍未毕业需要申请相关学业证明(结业/肄业/学习证明)的,需按学籍管理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经学院审核后一并上报至相应办公室,逾期未上报者不予受理并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学校修正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阶段(11月13日—11月20日)。

研究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关系到每位毕业生的网上毕业申请,请各学院务必重视此项工作,确保信息无误。

附件:2018年下半年申请毕(结)业研究生汇总表

学术学位培养办联系电话:0993-2057181

专业学位培养办联系电话:0993-2058925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8年11月13日

模板2018年下半年申请毕业研究生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