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说明

来源: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0-03-13浏览次数:354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文件精神,保证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根据发布的《石河子大学2020年上半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安排(暂定)》要求,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资格审查工作2020320日开始启动,一般应在论文送审前完成,最迟要在答辩前完成。截止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开学返校时间而调整。在学校通知正式返校日期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全部线上进行,对因疫情防控无法按时返校的研究生,学院可通过邮件等线上方式对相关成果证明电子材料进行审核。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

根据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学院应尽快组织完成2020年上半年硕士、博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工作,组织形式可灵活自主。该工作由各学院自主安排,需在论文评阅前完成。未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评阅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三、学位论文送审及查重检测

研究生处学位办组织各院随机抽取学校送审硕士研究生匿名评阅名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组织送审匿名评阅。根据申请人学位论文完成情况,2020年上半年分二批次组织学位论文送审。
第一批次:对已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时间截止至56日。
第二批次:对少数受疫情影响,虽已完成学位论文初稿,但还需对实验数据等进行进一步完善的研究生,经个人申请,导师确认后,可参加第二批次论文匿名送审,论文提交时间截止至86日。

为保证论文评阅工作公平、公正,提高论文评阅效率,提升论文评阅质量。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含学院组织送审的论文)原则上由平台送审评阅。

四、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以通过资格审查名单为依据,2020年上半年分两批次对先后通过学位论文评审、查重和答辩的申请学位人员进行学位审核与授予。
 1
、六月批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不晚于620日,学院分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不晚于615日。
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原则上安排在610日之前,可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返回情况分期分批组织答辩。确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现场答辩的研究生,可向所在学院申请视频答辩,学院报研究生处备案。
 2
、九月批次:对通过资格审查,但因各种原因不能进入六月批次学位审核与授予的少数研究生,可顺延参加九月。
该批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不晚于96日,学院分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不晚于93日。各学院可利用暑期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
五、今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将按往年时间节点在202011-12月正常开展。

六、2020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如不能按时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可顺延至2020年下半年申请学位。

七、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议定和通知。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2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