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石河子大学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0-03-13浏览次数:789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证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上半年主要针对全日制研究生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也可根据学院具体情况,对在职研究生和延期的全日制研究生组织答辩。

(二)2020年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均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

(三)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的时间应与研究生处组织的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时间一致。

(四)各学院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处规定的时间进行各阶段的答辩准备工作,逾期未完成者,推迟至下半年进行学位申请。

(五)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后方可进行论文评阅。

(六)研究生必须缴清学费、住宿费等才能参加预答辩、学位论文匿名评审、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压实责任确保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压实各学位点责任,创新管理模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精细预案。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通过线上交流研讨,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辅导员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造成的影响。

二、工作安排

(一)在外校参加考试的英语六级成绩核查工作。学院上报通过答辩前资格审查且在外校参加考试研究生的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由研究生处学位办统一送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该工作由各学院自主安排,需在论文评阅前完成。未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评阅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三)学位论文不端检测工作。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答辩前毕业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匿名评阅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对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进行检测和检测不通过的论文不得提交学院分委员会或一级学科牵头学院分委员会讨论学位申请事宜。

(四)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需在系统里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持学位论文研究记录薄、学位论文初稿一份(封皮上均须由导师签字及签属“同意学位申请”意见),向所在学院提出学位申请;各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对提出答辩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系统内确认(包括完成课程情况、获得学分情况、开题时论文与目前论文是否一致、导师意见、论文初稿是否完成、学费是否交齐、学术活动完成情况、原始试验记录材料是否完备等),博士研究生除在学院进行审查外,还需本人持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后的论文初稿到研究生处学位办复核。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方能进行论文评阅。

(五)论文匿名评阅工作。研究生处学位办组织各院随机抽取学校送审硕士研究生匿名评阅名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组织送审匿名评阅。为保证论文评阅工作公平、公正,提高论文评阅效率,提升论文评阅质量。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含学院组织送审原则上由平台送审评阅。参加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要求其论文中所有涉及到导师和作者的直接信息(导师姓名、作者简历、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导师评阅表等)均不得出现在被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材料中。届时未上报评阅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此次论文评阅且本学期内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论文送审工作。匿名评阅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评阅专家简况表》;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评阅专家简况表》。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必须按照研究生处网上公布的《石河子大学学位论文格式、书写规范》书写。

(六)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各类型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应遵循如下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7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为该学科或相关领域的博导;校外专家至少2(可采取网络视频方式参与答辩评审),不少于1位博导,提倡聘请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两方面的专家。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成员应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名校外专家(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答辩的专家可采取网络视频方式参与答辩评审),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成员应由本研究领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中至少1位来自校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同行专家(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答辩的专家可采取网络视频方式参与答辩评审),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4.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的答辩,参照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办法执行。

5.答辩材料须在答辩前3天送至答辩专家手中。导师和论文评阅人均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6.各学院、学位点在研究生答辩整个过程要全程录像,学院备案,自治区学位办将组织抽查。

(七)认真召开学院分委员会或一级学科牵头学院分委员会(仅交叉学科和二级学科在不同学院)。各分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能,各秘书组做好会议的组织、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和会议纪要的撰写工作,并于会议前两天将分委员会会议时间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研究生答辩审批材料请在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请各有关学院认真组织,严格审核,切实做好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三、时间安排

根据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结合学校实际,拟分两批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石河子大学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对已完成学位论文、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学校将按往年正常时间节点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各学院学位点可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

()未参加第一次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研究生,学校将视疫情情况,开展第二次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导师应加强指导,各学院及各学位点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后续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待达到要求后,各学院学位点可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确保上半年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及时获得学位。相关要求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及学校出台的相关最新文件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联系人:肖守德;梁习丹子联系电话:2057980


附件:石河子大学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docx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