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关于恢复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9-10浏览次数:491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我校研究生正陆续分批次有序入学返校,为恢复正常教学补考教学督导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

1.914日起2020级研究生全面恢复课堂教学,所有教室按照正常作息时间上课,老师和学生均需到教室上课

2.各学院落实教室上课基本要求,即在教室上课期间,全体师生全程佩戴口罩,相互间保持一定间距,避免近距离接触。

3.914日后,各学院组织教师适时对前期线上教学的重点、难点内容进行串讲和随堂考核评测,必要时可以适当增加课时进行集中辅导,以保证教学质量。

4.实验课自914日起上课,由各学院统筹安排学生分组多批次开展实验。跨学院实验课作好协调工作。上学期因学生暂缓返校无法正常开课的可利用晚课、周末集中补课。

二、补考工作安排及要求

1.公共课补考由研究生处根据学生返校情况统一组织,专业课程补考由各学院安排实施。

2.补考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公共课补考时间为2020925-27具体补考课程时间及地点以考试通知单为准。

3.试卷批阅工作相关学院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并将补考成绩单报研究生处各培养办公室。

三、课堂教学督导工作安排及要求

1.本学期课程教学检查与平台建设教学督导合并进行,相关要求如下:

1)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开课前在Blackboard网络课程教学平台”完成教学基本文件上传工作,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方案、课程PPT、练习题、电子版教材或讲义、课程作业、教学视频等,并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进度及时补充、更新教学资源。

2)为保障学生返校途中的学习不落下,任课教师需将完整的教学资料上传,并尽量采用具有回放功能的直播平台,便于学生自学。

3)各学院于925日前完成自查和抽查工作,并上报研究生处各培养办。研究生处组织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

2.组织开展课堂教学督导及相关要求

1)研究生处和各学院分别做好课堂教学第一教学运行秩序检查和督导工作。

2)研究生处组织校级督导开展课堂教学督导工作,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次。督导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进行反馈交流,不断改进不足。

3)各学院组织开展院级督导。主要督导课堂教学组织(含学生座位安排)、教学进度、作业、讨论、测验、课程资源内容是否及时上传,以及学生学习动态等进行督导。

4)研究生处科级以上干部开展课堂教学督导工作,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次。

5)研究生处组织校级学生督导员开展随堂听课工作,并形成每周督导报告。 

以上工作请各学院务必整体谋划、统筹教学安排,确保教学有序进行。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处:学术学位培养办 2057181

专业学位培养办 2058925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2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