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1-05浏览次数:620

各学院: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的正常进行,请各学院根据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认真审核本学院下学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包括专业课、跨院课程等),并妥善落实教学任务。在执行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每门课程须落实3位以上(含3位)任课教师。

二、第一周从31日开始届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博学楼教室周五晚和双休日原则上不进行排课。

三、需落实的教学任务包括公共课(英语、政治)和专业课。下学期不能按时开出的课程请勿填报。

四、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将下学期所开课程一一落实,其中新开课程编码按照课程编码规则进行编排。

五、跨院课程由选课学生学院提前将预计选课人数报与开课学院,及时做好沟通。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尽量安排在第十周以前结束。

教学任务表经任课教师审核签字,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至研究生处学术学位培养办和专业学位培养办。

                              

附件1:石河子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教学任务表-公共课

附件2:石河子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教学任务表—专业课

附件3:石河子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任务表—专业课

附件4:2020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分班情况表

附件5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表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201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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