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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1级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教学任务的通知

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1-13浏览次数:1538

 

各相关学院: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实现研究生“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早进课题”的目标,继续鼓励2021级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提前完成课程教学环节。请各学院按照2021级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认真审核本学院开设的博士研究生课程(包括专业课、跨院课程等),妥善落实教学任务。在执行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2021级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计划下学期参照《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和《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进行修订。请各学院落实教学任务时充分考虑2021级培养方案修订后变动情况,对不确定的专业课程建议先不安排,待培养方案确定后再导入。其中新开课程编码按照课程编码规则进行编排。

二、需落实的教学任务包括公共课(英语、政治)和专业课。不能按时开出的专业课程请勿填报。

三、每门课程须落实3位以上(含3位)任课教师。

四、跨院课程由选课学生所在学院提前将预计选课人数报与开课学院,并及时沟通。

五、培养方案确定的学院可组织导师与学生共同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在系统中提交并审核。

六、导师要加强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日常管理与指导,按实际情况要求研究生参加组会和学术活动。

    七、2020级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博士研究生和2021级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可随2021级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于20213月上课。

教学任务表经任课教师审查,分管院领导审核后于222日前报至研究生处学术学位培养办。

 

附件12021级(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博士英语》课程分班情况表

22021级(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课程分班情况表

  32021级(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教学任务表-公共课

  42021级(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教学任务表—专业课

52021级(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课程表(***学院)(标准格式)

353b70f7-f3b7-4de1-91cf-31b5bb41e135.doc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