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师钰铭发布时间:2021-01-25浏览次数:92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根据《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及《关于开展2021 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报送范围

本次专家库填报范围为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所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目前在本单位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兼职指导教师,调离本单位且不再指导本单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三、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两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务必重新填写更新),主要包括更新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并补充行政职务、党内职务、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兼职情况等信息。

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填写信息时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和式样,否则无法完成正常上报数据工作。本次专家信息用于全国研究生教育各类评估监测等评审工作,教育部学位中心将对专家进行身份验证后方能入库,信息不符或错误的专家将不能入库,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填报信息要确保真实有效。

四、填报要求

1.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并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专家信息填写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务必认真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坚决做到不遗漏每一位专家,确保信息填报准确无误。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2021年2月22日之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研究生处指定邮箱,纸质版(双面打印后领导签章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守德  梁习丹子沈蕾

联系电话:0993-2057980

电子信箱:1217501747@qq.com;xsde@shzu.edu.cn

 

附件:  附件1:专家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docx

附件3:专家库数据字典.xlsx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