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2-08浏览次数:1939

 


 

各学院:

    为持续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等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137)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项目面向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

2.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3.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对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够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成果的推广应用。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育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研究、管理的工作经历。

    二、申报领域和类别

1.申报领域。自治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面向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发展与实践、政策和条件保障研究、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和学位管理、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以及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等方面。重点支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特色学科建设、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研究领域。经费在1.5万元/项左右,研究期限不低于2年。

2.申报类别。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为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以下简称“教育研究类”)、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以下简称“教育实践类”)和研究生教学方式方法类(以下简称“教学方法类”)三种类型,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具体内容。

“教育研究类”成果应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了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针对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经过积累,意义重大并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

“教育实践类”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质量保障、制度机制改革、教育教学环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教学方法类”成果应在研究生课程教学过程中应用了先进信息技术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改变了传统教育教学模式,并取得了示范性与应用性成果。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通知》要求,此次自治区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共分配6个名额。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遴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树牢阵地意识,对项目选题、研究内容以及涉外交流活动等要履行审查程序,严格把关,择优排序推荐。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学校将从各院申报的项目中评选出6项推荐至自治区,其余项目经评选后择优作为我校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

2.材料报送。项目申请人填写《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学院。请各学院于202131日前,将审查排序后的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7份,汇总表(附件2)一份,报送研究生处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按项目打包,文件名:石河子大学XX学院-XX项目申报材料)。

    四、项目管理

    1.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建设经费由学院统筹,研究生处审批,从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支出。

    2.学校将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和指标建立客观、完善的评价环节和指标体系。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中期检查环节,并按时向研究生处提交项目建设中期检查报告,凡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环节、未及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提交的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应缓(停)拨下一阶段的建设经费,并限期整改。

    3.项目建设期满,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完成情况的总结报告,全面总结项目计划的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绩。由学校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建设水平及取得的成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审计和验收。

联 系 人:史晓瑜,任玉凤

联系电话:2057181

 

    附件:1.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2.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2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