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通知公告

石河子大学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2157

序号

相关事宜

工作完成时间

备注

1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4月9日前

人文社科学位论文查重时,如果有导师一作,研究生二作,未去除发表论文的,可以写说明,只要去除本人发表论文后的重复率15%以下即视为通过

2

学位论文预答辩

4月13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必经环节,未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

答辩资格审查并生成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4月1日-4月13

严格审核资格条件,督促研究生修改完善学位论文,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匿名送审和参加答辩。

4

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上报

4月14日-4月15

送审论文必须经过导师同意,并严格保证送审学位论文的质量。

5

学校完成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送审

4月20日前

平台全委托匿名送审。

6

学校完成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申诉学位论文的送审

5月10前

第一次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结果未通过,但符合申诉条件的,学院同意后可再次组织匿名送审。

7

完成论文平台匿名送审,提交审核通过后的研究生答辩审批材料

5月20左右

学校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8

学位论文答辩

5月20日-6月1

研究生答辩审批提前通过的,可以提前组织答辩。

9

召开学院分委员会

6月5日前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登录。

10

召开校评定委员会

6月10日左右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登录。

11

学位授予信息年报

6月15日前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