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工作的通知

来源: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次数:4339


各有关学院: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保质保量完成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修订)》中关于实践环节的要求,现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工作安排

2020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陆续完成课程学习,即将进入实践环节,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总体计划,统一安排专业实践,具体要求如下:

1.相关学院须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学院专业实践工作方案,并交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培养办,建议研究生专业实践以疆内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为主。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相关实践单位前,须确定实践导师,由校外实践导师和校内导师共同完成实践过程管理,学生不得私自离开实践单位。

2.每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实践环节前,必须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报专业实践计划,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学院完成审核

3.每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实践环节后需认真填写《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日志》(附件1,作为毕业实践考核依据。

4.相关学院请于415日前将本学院的专业实践工作方案和及《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安排计划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培养办(并报送电子版),由研究生处统一交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二、专业实践考核工作

2021届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进入实践环节考核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要求

1.成立考核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组由不少于5人组成,成员应由本专业或本领域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1名行业专家,负责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

2.考核方式与内容。

1)考核方式:专业实践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采取汇报答辩的形式。

2)考核内容:专业实践考核的具体标准和内容,按照各学院制定的各专业、领域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管理和实施细则》执行。汇报内容包括实践环节是否合理完善、实践的时间段、实践的具体内容,以及实践期间掌握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以专业实践为基础的学位论文完成情况。

3)考核材料:参加考核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填写《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附件3、《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日志》,并提交相关的实践报告或总结。

3.考核结果。专业实践环节考核成绩采用两级制:通过,不通过。通过者获得专业实践6学分,未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需要重新参加专业实践。

(二)考核具体安排

1.410日前,学院将2021届《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安排表》附件4一份纸质和电子版报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培养办。

2.415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2021届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工作。

3.420日前,学院报送考核材料。《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由组长签字盖章后,一份学院留存,另一份报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培养办(含电子版)备案;《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及相关的实践和成果报告由学院保存。同时要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专业实践考核成绩的录入。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相关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安排及考核工作,保证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联系人:刘运东     联系电话:2058925

附件1、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日志.doc

附件2、石河子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实践环节安排计划汇总表.doc

附件3、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doc

附件4、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安排表.doc

附件5、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汇总表.doc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