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10-08浏览次数:173
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学位〔2014〕1号)、《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要求,我校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经过专家论证和评审,经过石河子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我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方案,现将动态调整撤销、增列学位授权点清单公示如下:
石河子大学动态调整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序号 | 撤销学位授权点层次和类别 | 撤销学位点名称 |
1 |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 农林经济管理 |
2 | 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
3 | 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
4 |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 生态学 |
5 |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 统计学 |
6 |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 农林经济管理 |
7 |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 资产评估 |
石河子大学动态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序号 | 增列学位点类型 | 增列学位点名称 |
1 |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 应用经济学 |
2 |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 化学 |
3 |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 物理学 |
4 |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 地理学 |
5 |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 土木工程 |
6 |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 审计 |
以上结果从今日起公示15天,公示期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程序受理个人或集体提出的异议;无异议,以上学位授权点为我校2017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结果。
受理电话:2057980 2057555
受理办公室:研究生处学位办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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