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5-13浏览次数:293
各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华社新疆分社联合下发的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对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图像采集工作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协助研究生处,配合新华社新疆分社做好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需要毕业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未参加毕业图像采集的同学将不能向学信网提交毕业生信息,影响正常毕业。
二、毕业图像信息采集对象:
1.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7级三年制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7级博士研究生;
2.2018级两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2019届以前没有参加毕业图像采集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图像采集时间、地点:
我校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时间定于2019年5月26日,按学院分组进行图像采集。
地点:北区第三阶教一楼,各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请各学院于5月16日前,将参加本次信息采集的《2020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名单》分别报至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电子版表格里的身份证号码和学号请使用文本格式,否则软件读取不了。采集信息时使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学生在采集信息时只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即可。
五、在外地不能及时返回学校进行图像采集的毕业研究生,原则上可以在当地新华社进行图像采集。
凡不能参加此次图像采集工作的研究生,务必将自行到新华社采集的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0年3月15日前寄回学校(各学院研办),如届时仍没有照片者,将无法上传毕业生库,当年无法获得毕业证,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为保证所有毕业生能够按时上网注册,因故未能按时采集信息的学生,可到新华社新疆分社补录信息。补拍联系方式:新华社新疆分社联系人:任杰;联系电话:0991—8877906(办);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北巷2号。
学术学位培养办联系电话:0993-2057181
专业学位培养办联系电话:0993-2058925
附件:石河子大学2020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名单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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