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10-10浏览次数:295

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因各种原因休学、保留学籍等时间均计入在校学习年限(服兵役除外)。为保证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学校将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毕业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现将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学籍清理工作主要针对2011年及以前入学仍未毕业的博士研究生、2014年及以前入学仍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请学院核实本院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信息,向学生发放《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附件1),并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后向研究生处学术学位培养办或专业学位培养办提交拟处理意见、汇总表和《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正本。

三、各学院要及时告知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可按规定在2019年11月30日前填写《研究生学业证明办理申请表》(研究生处主页下载)及相应证明材料申请结业证或肄业证,过期不再受理。

四、各学院应同时核实本院2020年即将超年限研究生,若未进行学业预警请一并签署《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附件2)。

学校将定期开展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请各学院认真核实,切勿遗漏,并按要求通知到学生。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9年10月10日

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