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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河子大学2020年上半年第二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

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7-01浏览次数:455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文件精神以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已于6月13日完成,第二批要求8月16日-26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第二批学位论文不端检测工作7月2日前完成。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答辩前毕业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匿名评阅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对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8月16日-20完成,未进行检测和检测不通过的论文不得提交学院分委员会或一级学科牵头学院分委员会讨论学位申请事宜。

2.第二批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7月1日-7月5日完成。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需在系统里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博士研究生除在学院进行审查外,还需本人持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后的论文初稿到研究生处学位办复核。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方能进行论文评阅。

3.第二批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7月10日前完成。该工作由各学院自主安排,需在论文评阅前完成。未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评阅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4.第二批论文匿名评阅工作7月15日前完成平台送审,评阅结果8月6日前全部返回。为保证论文评阅工作公平、公正,提高论文评阅效率,提升论文评阅质量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由平台送审评阅。

5.第二批学位论文答辩工作8月6-15完成

6.认真召开学院分委员会或一级学科牵头学院分委员会(仅交叉学科和二级学科在不同学院),第二批8月20日前完成。各分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能,做好会议的组织、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和会议纪要的撰写工作,并于会议前两天将分委员会会议时间报研究生处学位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8月26日前召开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