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3-21浏览次数:539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的通知》(学位办〔2022〕4号)和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安排,现将我校在国家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中填报各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基本状态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范围内的学位授权点应进行填报。在2021年确认参评的学位授权点中,根据学位授权审核及动态调整结果,硕士学位授权点升为博士学位授权点、二级学位授权点升为一级学位授权点的,均按新获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参加专项合格评估,原学位授权点不再参加本轮周期性合格评估;已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再参加合格评估。详见下表:
表1 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基本状态信息填报列表
序号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等级 |
1 | 学术学位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硕士 |
2 | 学术学位 | 0401 | 教育学 | 硕士 |
3 | 学术学位 | 0815 | 水利工程 | 硕士 |
4 | 学术学位 | 0828 | 农业工程 | 博士 |
5 | 学术学位 | 0901 | 作物学 | 博士 |
6 | 学术学位 | 0902 | 园艺学 | 博士 |
7 | 学术学位 | 0903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硕士 |
8 | 学术学位 | 0904 | 植物保护 | 硕士 |
9 | 学术学位 | 0905 | 畜牧学 | 博士 |
10 | 学术学位 | 0906 | 兽医学 | 硕士 |
11 | 学术学位 | 1001 | 基础医学 | 硕士 |
12 | 学术学位 | 1002 | 临床医学 | 硕士 |
13 | 学术学位 | 1007 | 药学 | 硕士 |
14 | 学术学位 | 1011 | 护理学 | 硕士 |
15 | 专业学位 | 0251 | 金融 | 硕士 |
16 | 专业学位 | 0351 | 法律 | 硕士 |
17 | 专业学位 | 0451 | 教育 | 硕士 |
18 | 专业学位 | 0951 | 农业 | 硕士 |
19 | 专业学位 | 0952 | 兽医 | 硕士 |
20 | 专业学位 | 1051 | 临床医学 | 硕士 |
21 | 专业学位 | 1054 | 护理 | 硕士 |
22 | 专业学位 | 1251 | 工商管理 | 硕士 |
23 | 专业学位 | 1253 | 会计 | 硕士 |
备注:以上表中未列出的学位授权点,待国家专项合格评估通知下来后,按国家文件要求提交材料。
二、填报要求
1. 信息表分为博士学术学位授权点、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点三类。各学院应对照填表说明认真填报,保证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
2. 填报信息表时,师资队伍参照博士硕士授权审核要求,不得交叉填报,即师资队伍同一成员只能出现在1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不得违规出现在2个及以上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同理师资队伍同一成员只能出现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不得违规出现在2个及以上专业学位授权点。本次填写的人员信息将录入国务院相关学位系统,2023年有计划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尤其要在人员归属上提前谋划,人员绝对不能交叉,即同一人员在申请2023年新增的各一级学科授权点与现有其他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2023年新增的各专业学位授权点与现有的其他专业学位授权授权点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3. 相关学院撰写本院年度研究生培养质量报告和各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填报信息的更新
1. 完成本次填报后,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将于每年6月和12月最后两周开放填报,届时各学院可将更新信息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汇总后,登录填报系统更新信息。除此时间段外,确有必要更新信息的,学校可以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开启填报窗口。
2. 更新信息项应是上一次填报后发生了实质变化的信息,按新增加数据项目填入相应模块,没有变化的无需更新;写实性内容有重大调整变化的,也应更新。
四、工作组织
1. 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是教育管理部门了解各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的主要数据窗口,将作为管理部门开展学位授权点管理、推进人才培养专项工作等的数据支撑。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学位授权点信息填报与学位授权点审核、动态调整、培养过程管理、质量监督评价等各项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学院按规定完成信息填报工作。
2. 各学院应加强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在人员和经费上给予支持,将学位授权点信息采集与管理作为内部自我监督的抓手,高质量完成信息填报工作。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作为开展学位授权点自评的基础信息,建立起常态化信息检测机制。
3. 填报信息应严格按要求进行脱密处理。
五、报送时间
1. 请相关学院(详见附件1)于3月22日上午12:00点前完成《石河子大学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基本状态信息采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填报,并发送至QQ420292485。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位授权点联系人信息,分配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各相关学院收到账号信息后,登录系统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严格按填报说明和相关规定进行填写),并撰写《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后期需在学校相关网页公开),于4月7日前组织学院专家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以上材料进行论证,4月11日前将修改后的材料的电子版(《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需系统导出)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学校于4月15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 各相关学院于4月20日前根据学校专家的意见完成系统内《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及《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最终稿修改并提交。并将系统导出版终稿电子版及支撑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420292485@qq.com,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具体填报流程见下图:
联系人:肖守德 沈蕾 联系电话:2057980
附件: 石河子大学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基本状态信息采集联系人信息表.xls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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