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8-24浏览次数:1142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2020-2021学年全日制研究生新生“热爱石河子大学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认真做好评审工作,规范相关材料的填报,现将评审和材料报送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热爱石河子大学奖学金的的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评审细则的要求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二、8月24日各学院需根据《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新生“热爱石河子大学奖学金”评选细则》,制定出相应评审细则,并通知学院研究生新生;
三、8月26日各学院完成评审工作,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8月26日将材料(汇总表)报送校研工部进行终审;
五、研工部将于评审过程中在各学院进行巡视检查,内容包括;
1.各学院是否对奖学金评审相关总则、细则文件进行了宣传;
2.各学院及是否完全落实“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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