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05-18浏览次数:192
关于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研究生
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华社新疆分社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我区2016届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新教学办〔2015〕1号),结合我校实际,对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图像采集工作时间紧迫,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协助研究生处,配合新华通讯社新疆分社做好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需要毕业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未参加毕业图像采集的同学将不能向学信网提交毕业生信息,没有毕业证书编号,当年无法获得毕业证。
二、毕业图像信息采集对象:
1.201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3级三年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3级博士研究生;
2.2014级两年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2015年以前没有参加毕业图像采集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图像采集时间、地点:
根据新教学办〔2015〕1号文件,我校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时间定于2015年6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请各学院于5月21日前,报送参加本次信息采集的《2016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名单》及采集费用(与往年一致,每人35元)。今年采集信息时使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学生在采集信息时只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即可。
五、在外地不能及时返回学校进行图像采集的毕业研究生,原则上可以在当地新华社进行图像采集。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参加此次图像采集,也可在当地新华社进行图像采集。
凡不能参加此次图像采集工作的研究生,务必将自行到新华社采集的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5年7月15日前寄回学校(研究生处培养办),如届时仍没有照片者,将无法上传学位库,当年无法获得学位证,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按照教育部关于学历数据在线上传的要求,确保毕业生信息与毕业生图像连接,学生本人务必在拍照二个月后在新华网新疆频道http://www.xj.xinhuanet.com的“新疆大学生人才资源数据库”、四个月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校对系统进行核对,确认信息无误(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除外)。
七、为保证所有毕业生能够按时上网注册,因故未能按时采集信息的学生,可到新华社新疆分社补录信息。补拍联系方式:新华社新疆分社联系人:文江;联系电话:0991—8805559(办);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北巷2号。
联 系 人:邵永斌 刘景
联系电话:0993-2057181
附件:石河子大学2016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名单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5月18日
关于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研究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doc2016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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