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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

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3-16浏览次数:144

关于申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的通知

相关学院: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进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若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全国示范基地)。具体安排如下:

1、请相关学院于329日前按照教指委要求的申报内容与格式,纸质版一式五份交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培养办。

2、研究生处将于330-44日,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排名第一的单位将报送教指委参加全国示范基地评选。

3、我校评选结果排名第一、第二的单位将在下一年度实践基地建设费划拨中予以增加建设经费,并对实践基地负责人予以公开表彰。推荐参加全国评选的单位,若获得“全国实践示范基地”称号,将再增加实践基地建设经费10000元。

望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按期完成。

附件:1关于推进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若干工作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2017]8号文件

      2、“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

3、申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信息表

4、基地建设情况及经验介绍(框架)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7316

1、关于推进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若干工作的通知.doc

2、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docx

3、申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信息表.xlsx

4、XXX企业与XXX大学“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及经验介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