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4-07浏览次数:160
关于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7]9号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7]12号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2017年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已开始。结合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工作方案,现将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据国家和自治区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及相对应的详细支撑材料,一定不能造假,如有不实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学院、学位点的责任。
二、填报要求
分析、对照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的基本条件,填写所在学院现有所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表(见:附件1)、“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人员结构统计表”(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预定4月10日下午进行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预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上报要求
4月10日上午10:30前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报至研究生处学位办。学院在预答辩前准备好相应的纸质版材料。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是我校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因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以保证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附件1: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对照表).docx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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