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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石河子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5-16浏览次数:259

关于申报2017石河子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

学部及有关学院: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的全面提高,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宏扬创新精神,根据《石河子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现将申报2017年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7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16年9月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要求

1、推荐条件

(1)按照《石河子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2)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秘密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2、推荐程序

研究生及导师提出申请,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学部委员会审核推荐。

三、材料报送时间

69学部对学院上报的优秀学位论文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并确定优秀博士优秀论文推荐名单学部向研究生处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以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相关表格、支撑材料;

61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博士优秀学位论文材料进行审核、投票对硕士优秀学位论文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优秀论文名单并公示;

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名称的填写,均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公布的标准代码和名称填写,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含新增一级学科)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填写,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填写。学科代码及名称可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数据中心”中查询。

附件:石河子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实施细则(修订).doc

           推荐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学术学位-样表.xls

         推荐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专业学位-样表.xls

         石河子大学优秀研究生学术论文奖金发放表.xlsx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