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通知公告

关于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校内第一次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5-17浏览次数:252

关于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第一次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7]9号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7]12号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2017年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已开始。结合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工作方案,现将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第一次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据国家和自治区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及相对应的详细支撑材料,一定不能造假,如有不实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学院、学位点的责任。

二、填报要求

分析、对照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的基本条件填写所在学院现有所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表(见:附件1)、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见:附件2)。

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三、时间安排

5月21日上午10:00-19:30进行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第一次答辩,PPT汇报15分钟,质疑1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四、材料上报要求

相关学院在答辩前准备好纸质版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15份。

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是我校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因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以保证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docx

石河子大学2017年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答辩时间安排.xls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