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6-22浏览次数:229
关于拟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校内第二次答辩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7]9号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7]12号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2017年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已开始。结合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工作方案,现将拟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校内第二次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据国家和自治区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关于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补充说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及相对应的详细支撑材料,一定不能造假,如有不实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学院、学位点的责任。
二、填报要求
参加答辩的学位点: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分析、对照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的基本条件,填写所在学院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见:附件1)、“拟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人员结构统计表”(拟申报学位点及所有现有一级学科点均需填此表。附件3)、“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表(附件4)、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方案和学位点三年建设规划。
拟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
分析、对照拟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的基本条件,填写所在学院拟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2)、“拟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人员结构统计表”(拟申报学位点及所有现有一级学科点均需填此表。附件3)、“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表(见:附件4)、拟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方案和学位点三年建设规划。
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三、时间安排
预定6月25日上午10:00-19:30进行拟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答辩。答辩以简况表为主,结合拟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的基本条件进行汇报,重点介绍学科特色、不足、改进措施,在ppt汇报最后用“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对照表”体现拟申报学位点基本条件达标情况。PPT汇报15分钟,质疑15分钟,具体参加答辩的学位点及时间安排见附件5。
四、材料上报要求
相关学院在6月23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一套材料共16份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含电子版),材料顺序:“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见:附件1)/“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2)、“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人员结构统计表”(附件3。拟申报学位点及所有现有一级学科点均需填此表)、“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表(见:附件4)、拟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方案、学位点三年建设规划、其他附件支撑材料。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是我校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因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以保证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附件3:拟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人员结构统计表.xls
附件5:石河子大学2017年拟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第二次答辩时间安排.xls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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