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7-17浏览次数:172
关于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材料报送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一附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7]9号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7]12号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指南》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工作方案,现将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据国家和自治区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关于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补充说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拟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及相对应的详细支撑材料,一定不能造假,如有不实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学院、学位点的责任。
二、材料报送要求
在7月21日上午12:00前先提交电子版的简况表、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三年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至学位办,审核无误当天公示后,再交纸质版材料(过期不候)。
提交《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纸质版一式17份(胶装);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2份;所申报学位点的三年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各一式5份(分别起码装订)。所有材料同时提交word及PDF版本(电子版需与纸质版版本一致)。
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是我校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因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学院要仔细审核申报材料,统筹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以保证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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