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9-27浏览次数:150
关于2017年拟调整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校内答辩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学位〔2014〕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指南》精神,结合我校2017年学位点动态调整方案,现将2017年拟调整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校内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据国家和自治区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关于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补充说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拟调整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及相对应的详细支撑材料,一定不能造假,如有不实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学院、学位点的责任。
二、填报要求
参加答辩的学位点:拟调整增列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拟调整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拟调整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拟调整增列的博士学位授权点材料填报要求:
分析、对照拟整增列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的基本条件,填写所在学院拟调整增列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见:附件1)、“拟调整增列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人员结构统计表”(拟调整增列学位点及所有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需填此表。附件4)、“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表(附件5)、拟调整增列博士学位授权点的三年建设规划和培养方案。
拟调整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材料填报要求:
分析、对照拟调整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的基本条件,填写所在学院拟调整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2)、“拟调整增列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人员结构统计表”(拟调整增列学位点及所有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需填此表。附件4)、“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表(见:附件5)、拟调整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的三年建设规划和培养方案。
拟调整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材料填报要求:
分析、对照拟调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的基本条件,填写所在学院拟调整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3)、“拟调整增列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人员结构统计表”(拟调整增列学位点及所有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需填此表。附件4)、“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表(见:附件5)、拟调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三年建设规划和培养方案。
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三、时间安排
预定9月30日上午10:30-12:35进行拟调整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校内答辩。答辩以简况表为主,对照拟调整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的基本条件汇报达标情况,重点介绍学科特色、不足、改进措施,在ppt汇报最后简明扼要的用“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对照表”,展示拟调整增列的学位点基本条件达标情况。拟调整增列的博士学位点PPT汇报12分钟,质疑13分钟,拟调整增列的硕士学位点PPT汇报10分钟,质疑10分钟。具体参加答辩的学位点及时间安排见附件6。
四、材料上报要求
相关学院在9月29日下午19:30前将纸质版一套材料共9份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含电子版),材料顺序:“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1)/“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2)/“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3)、“拟调整增列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人员结构统计表” (拟调整增列学位点及所有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点均需填此表。附件4)、“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表(见:附件5)、拟调整增列博士/硕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三年建设规划、培养方案、其他附件支撑材料。
因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学院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以保证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附件4:拟调整增列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人员结构统计表.xls
附件6:石河子大学2017年拟调整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校内答辩时间安排.xls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9月27日
版权所有: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
邮编:832003 公安机关备案号:65910102000001 工信部备案号:新ICP备0500144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