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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12-07浏览次数:163

关于落实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

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的正常进行,请各学院根据学术型及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认真审核本学院下学期开设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包括专业课、跨院课程等),并妥善落实教学任务。在执行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每门课程须落实3位以上(含3位)任课教师。

二、第一周从35日开始,博学楼教室周五晚和双休日原则上不进行排课。

三、需落实的教学任务包括公共课(英语、政治)和专业课。下学期不能按时开出的课程请勿填报。

四、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将下学期所开课程一一落实,其中新开课程编码按照课程编码规则进行编排。

五、跨院课程由选课学生学院提前将预计选课人数报与开课学院,及时做好沟通。

六、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尽量安排在第十周以前结束。

教学任务表经任课教师审核签字,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1212日前分别报至研究生处学术学位培养办和专业学位培养办。

附件.doc

  

研究生处

2017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