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1-03浏览次数:182
关于报送自治区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
抽检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按照《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试行)》(新学位〔2015〕1号)和《关于报送自治区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材料的通知》(新学位办函〔2018〕1号)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及数量
按照《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自治区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范围为2016—2017学年获得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5%左右。抽检论文涉及疆内所有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的授予硕士学位人员信息汇总统计,按“随机抽取、突出重点、均衡兼顾、科学公正”的原则,2017年石河子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数量为51篇(抽检论文名单见附件1)。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提交抽检论文电子版。
提交版本包括WORD版本和对应PDF版本各1份,提交论文一律不得修改,按图书馆存档版报送。论文电子版不得出现培养单位、导师姓名、作者姓名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抽检编号+学校名称”,如:scj2017001石河子大学.docx(.pdf)
(二)填写抽检论文封面(封面格式见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1.抽检编号按附件1内容填写。
2.一级、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规范要求填写,没有设二级学科的,填写一级学科代码和名称。
3.论文研究方向请根据实际情况务必填写,如果论文涉及学科交叉的情况,务必填写论文的研究方向,以便于论文送审。
4.学位授予类别,限填“硕士学位”、“硕士专业学位”,不要填“硕士”。
5.攻读学位方式,限填“统招生”、“在职攻读”、“同等学力”。
抽检学位论文封皮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不得自设。
(三)提交抽检论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EXCEL格式)。
三、工作要求
(一)2016年我校自治区抽检硕士学位论文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论文检测复制比较高,论文总复制比均超过30%;二是论文创新不足、质量不高。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抽检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请各学院务必明确责任,工作到位,确保上报材料质量。报送前,请严格审查抽检论文电子版的完整性,尤其是PDF版本。根据《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因版本残缺、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抽检工作无法进行的,将对有关拟抽检论文视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处理。
(三)请各学院于2018年1月8日前将本学院抽检论文电子版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办。
联系人:李红史晓瑜
联系电话:0993-2057980
附件:1.自治区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名单
2.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封面
3.自治区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信息汇总表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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