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4-24浏览次数:157
关于2018年石河子大学学位点合格评估校内第一次答辩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石河子大学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方案》、《石河子大学学位点评估体系》,2015年起我校全面开展学位点评估工作。按照学校评估方案2018年是学位点合格评估的整改阶段、上报阶段,为保证2018年我校学位点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结合2018年石河子大学学位点评估工作的通知及学位点评估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石河子大学学位点合格评估校内第一次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答辩的学位点
2018年上半年需完成合格评估的学位点(12个):
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作物学、畜牧学;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作物学、畜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基础医学、应用经济学、教育学、临床医学、机械工程、兽医学;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农业硕士。
二、评估要求与标准
(一)各学位授权点要保证自我评估材料的真实可信,对公开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学位授权点,将直接列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二)学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参照国家《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附件1),按照学位点制定的评估体系执行(附件2),按国家《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3)的要求,编写各学术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标准及材料均按照“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专项评估要求”执行。评估材料中需提供学位授权点的学位基本要求和授予标准,提交材料年限为近五年的材料。
(三)导师所在一级学科由学院、学位点统一协调,保证各学位点在评估工作中达到合格标准。
1、导师所在专业学位授权点和学术学位授权点可重复出现。
2、导师所在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间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间不可重复出现,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导师不能跨学科门类重复出现。
3、跨学科、跨领域的导师只能确定在一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或一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不可出现在两个及以上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或不可出现在两个及以上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十五条处理。
(四)“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为我校现有学位授权点参加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参照材料之一。请各学院、学位点严格按照第(三)条的有关要求认真填报评估材料。
(五)评估材料需有评估报告中相对应的纸质版档案支撑材料,学院或学位点做好评估工作会议纪要,根据专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评估总结报告,并将评估专家反馈意见附在评估材料中。
三、材料填报内容和时间安排
合格评估材料填报内容与要求:
各学院、学位点结合学科规划、2017年学位点申报和调整、导师归位等情况,依据学位授权点的学位基本要求和授予标准,总结近3年学位点评估经验及专家意见,不断完善学位点合格评估材料,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学位点合格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按如下内容及顺序填报:
1.《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学术型)、《**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总结报告》(专业型);在评估报告中体现出每个指标得分情况;
2.评估专家反馈意见汇总表;
3.有关评估材料(选择题);
4.参加评估学位授权点的学位基本要求和授予标准;
5.参加评估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人员结构统计表(附件4);
6.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本学院,附件5)。
请相关学院在5月2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一套材料共14份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
时间安排:
预定5月3日10:00-18:00进行石河子大学学位点合格评估校内第一次答辩。汇报以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专项评估总结报告为主,依据学位授权点的学位基本要求和授予标准,重点介绍学位点目标与标准、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培养条件、质量保障与管理等方面情况,并标注每项指标评分结果及学位点合格评估整体结果。
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PPT汇报20分钟,质疑20分钟;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PPT汇报15分钟,质疑15分钟;具体参加答辩的学位点及时间安排见附件6。
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是我校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重,各学院要给予重视,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以保证我校学位点评估工作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附件4:参加评估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人员结构统计表.xls
附件6:石河子大学学位点合格评估校内第一次答辩时间安排表.xls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8年4月24日
版权所有: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
邮编:832003 公安机关备案号:65910102000001 工信部备案号:新ICP备0500144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