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4-24浏览次数:177
各学院:
为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紧密结合各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要求,鼓励导师及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积极从事研究生教育创新研究与实践,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与学术氛围,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为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以下简称“教育研究类”)、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以下简称“教育实践类”)和研究生教学方式方法类三种类型,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具体内容。
“教育研究类”项目应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
“教育实践类”项目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质量保障、制度机制改革、教育教学环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二、申报条件
1. 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对于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2. 示范性强,具有广泛的推广意义。
3.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育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研究、管理的工作经历。
4. 学院负责统筹,以我校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类型(专业)为基本单位进行申报。
三、项目管理
1.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由学校统一规划、审批,相关学院负责统筹和主体建设,项目负责人具体承担。
2. 项目建设经费由学院统筹,研究生处审批,从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支出。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填写《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经学院审核、充分论证后,于5月11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七份及电子版)报至研究生处学术学位培养办,研究生处组织论证的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附件: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文件及表格下载:关于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docx
研究生处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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