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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研究生导师赴国外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6-28浏览次数:228

关于组织我校研究生导师赴国外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

为开阔我校研究生导师的国际化视野,丰富我校研究生导师的学习经历和教学经验。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选派我校部分研究生导师赴国外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人数:

1.出行时间:预计201811月交流、学习20天左右(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微调);

2.推荐名额:我校共选派15名研究生导师赴国外高校进行交流、学习。每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推荐1名研究生导师,双一流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可推荐2名研究生导师。学院推荐后学校再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过硬,无意识形态问题,具有较强外语交流能力的我校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

2.长期承担研究生教学工作,专业不限;

3.优先选派研究生学位点负责人或教学骨干。

三、费用:相关学习和培训费用从各学院学科经费中支出。

四、报名方法:

经个人申请,由学院推荐,并于62818:00前将报名表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

附件: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导师赴国外高校交流、学习申报表.doc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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