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9-04浏览次数:235
关于做好我校2018级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实现学生在校期间图像信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校2018级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事关学生是否能取得学籍,希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每院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协助研究生处、配合新华通讯社新疆分社做好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新生,未参加图像采集的同学将不能取得学籍。
二、采集对象:
1、2018年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往年录取但2018年复学报到的支教生、国防生、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三、采集时间: 2018年9月9日(星期日)上午9:30(各学院图像采集时间顺序安排随后通知)。
四、采集地点:绿3-204。
五、为使拍摄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拍摄进度,拍摄时学院研办负责人务必到场组织学生按(博士-学术型-专业学位)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队进行,学生在拍摄时应着装整洁、端庄,发型须露出眉眼及耳朵,不要穿蓝色服装,以确保电子注册的严肃性及照片效果。
七、2018年入学时办理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异动的研究生新生,不在此次图像采集范围内,具体采集时间按照学籍异动结束后办理复学手续的时间为准。
八、为保证所有新生能够按时上网查询,对漏拍和因故未拍的学生,请及时与新华社新疆分社联系协调解决。在规定散拍期间内仍未拍照者,新华社不再安排时间补拍,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督促学生按时进行拍摄。
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是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要认真组织,顾全大局,配合、协助研究生处组织好本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十、各学院需于本周四(9月6日)下班前将附件一按要求格式分别报至学术学位培养办和专业学位培养办。
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李红 任玉凤
联系电话:0993-2057181
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郭文婷
联系电话:0993-2058925
补拍联系方式:
新华社新疆分社联系人:南亲新
联系电话:0991—8805559
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北巷2号
附件一:石河子大学2018级研究生新生图像采集异动信息汇总表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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