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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实践环节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3-06浏览次数:200

各有关学院: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保质保量完成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修订)》中关于实践环节的要求,现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陆续完成课程学习,即将进入实践环节。实践环节由各培养学院统一安排,做好总体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每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实践环节前,必须向所在学院上报《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一式三份(所在学院、实践单位、学生本人各存一份)。

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相关实践单位前,须确定实践导师,加强实践过程管理。

3.每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实践环节后需认真填写《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日志》,作为毕业实践考核依据。

4. 各学院请于320日前将《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安排计划汇总表》报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培养办(并报送电子版)备案。

二、2019届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进入实践环节考核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要求

1.成立考核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组由57人组成,成员应由本专业或本领域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名校外专家,负责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

2.考核方式与内容。

1)考核方式:专业实践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采取汇报答辩的形式。

2)考核内容:专业实践考核的具体标准和内容,按照各学院制定的各专业、领域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管理和实施细则》执行。汇报内容包括实践环节是否合理完善、实践的时间段、实践的具体内容,以及实践期间掌握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以专业实践为基础的学位论文完成情况。

3)考核材料:参加考核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填写《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日志》,并提交相关的实践报告或总结。

3.考核结果。专业实践环节考核成绩采用两级制:通过,不通过。通过者获得专业实践6学分,未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需要重新参加专业实践。

(二)考核具体安排

1.315日前,各学院将2019届《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安排表》(并报送电子版)报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培养办。

2.320日前,各相关学院组织完成2019届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工作。

3.329日前,各学院报送考核材料。《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汇总表》一式两份,由组长签字盖章后,一份学院留存,另一份报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培养办(并报送电子版)备案;《石河子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及相关的实践和成果报告由学院保存。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8级、2019届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安排及考核工作,保证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联系人:郭文婷

联系电话205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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