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

关于对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学籍预警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3-26浏览次数:269

各学院:

根据《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9年,因各种原因休学、保留学籍等时间均计入在校学习年限(服兵役除外)。为保证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请学院准确核实本院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预警,签署《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并督促其尽快完成论文答辩工作。逾期将按照《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不再保留学籍,按退学处理。

附件1: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docx

附件2: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信息汇总表.docx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9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