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5-22浏览次数:223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素养和专业实践成效,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技能,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优秀实践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实践研究生评选条件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优秀实践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从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取得的实践性成果,在实践单位表现,专业实践考核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同等条件下,在南疆等条件艰苦地区实践的学生,优先推荐。
二、优秀实践研究生评选程序
按照不超过各专业学位授权点上半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推荐,经校内导师、校外实践指导教师共同推荐,学院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公示三天后,提交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由研究生处公示五天。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推荐优秀专业实践研究生汇总表》,《优秀实践导师汇总》电子版及《石河子大学优秀实践研究生申报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一份,交至专业学位培养办。
附件:附件1.石河子大学“优秀实践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试行).doc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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