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11-09浏览次数:415
各学院、机关相关部门:
根据《石河子大学遴选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修订)》的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学部委员会审议、研究生处形式审查、 2015年11月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决定新增刘慧英等37人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具有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现将名单公示一周,公示期间研究生处按程序受理个人或集体提出的异议。
附件:石河子大学2015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doc
受理电话:2057980
受理办公室:研究生处学位办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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