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籍清理和学籍预警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5-18浏览次数:752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因各种原因休学、保留学籍等时间均计入在校学习年限(服兵役除外)。对于未能在第8学年6月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讨论之前完成论文答辩且提交相关材料的博士研究生和未能在第5学年6月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讨论之前完成论文答辩且提交相关材料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视为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并取消学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保证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现将2021年研究生学籍清理和2022年研究生学籍预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学院认真本院2021年6月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学生签署发放《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附件),并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后向研究生处学术学位培养办或专业学培养办提交汇总表和《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正本。学校将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可按规定在2021620日前填写《研究生学业证明办理申请表》(研究生处主页下载)及相应证明材料申请结业证或肄业证,过期不再受理。

二、请各学院认真核查本院2022年6月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与学生签署发放《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见附件),将正本报送至研究生处学术学位培养办或专业学培养办并督促其尽快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学校将于每年6月份开展研究生学籍清理和学籍预警工作,请各学院认真核实,切勿遗漏,并按要求通知到学生。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21518

附件(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