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位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6-29浏览次数:764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 号)、《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1〕3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能力,增强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本领,经学校研究,定于2021年7月7日-7月13日及7月14日-7月20日,分两批(每批30名,共计60名)选派我校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骨干(包含学院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办公室主任、秘书及辅导员)赴延安大学进行研究生导师“学习百年党史、弘扬革命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题教育培训,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批培训日期定在2021年7月7日至7月13日,培训时间为7天(包含往返时间)。
第二批培训日期定在2021年7月14日至7月20日,培训时间为7天(包含往返时间)。
二、培训导师的范围、条件及名额分配
根据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参加研修培训的人员主要为新增或近三年未参加过培训的研究生导师(已参加过国内导师能力提升培训、国外访学交流、井冈山红色教育培训等导师本次不再重复资助培训)及少部分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管理骨干。名额分配如下(第一批和第二批相同):
化学化工学院3人、机械电气工程学院2人、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人、食品学院1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1人、农学院3人、动物科技学院2人、医学院3人、药学院1人、生命科学学院2人、理学院1人、经济与管理学院3人、师范学院1人、文学艺术学院1人、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政法学院1人、外国语学院1人、体育学院1人,每批30人,两批共计60人。
三、程序
导师个人申请,学位授权点推荐,学院审核。申请参加培训的研究生导师安排好自己的教学、科研工作,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计划,研究生管理骨干需协调好办公室工作,有工作任务的导师及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骨干本次不参加研修培训。申请者填写《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访学申请表》(一式2份),具体要求按照《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导师外出培训、访学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各学院要大力支持研究生导师外出培训访学,统筹安排,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此次研究生导师培训的相关工作。
四、材料报送
研究生导师及管理骨干个人申请,经学位授权点、学院审核通过后,学院于2021年6月30日下午18:00前将《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导师及管理骨干培训汇总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导师及管理骨干培训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办,电子版发送至420292485@qq.com。
联系电话:2057980 联系人:肖守德沈蕾
附件:附件1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导师外出培训、访学管理暂行规定.docx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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