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2-24浏览次数:1397
各学院:
为持续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项目面向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
2.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较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能够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成果的推广应用。
3.重点支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学科建设、导师队伍建设以及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研究领域;
4.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研究生教育质量研究(年度报告)、论文抽检程序研究、博士硕士培育单位建设研究、优秀学位论文评价与评选研究、论文抽检报告研究、资源与环境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研究等应用研究课题,由学校定向申报,不占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
5.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在成果应用,须加强研究成果推广交流,切实将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到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育或管理的工作经历。
二、申报类别
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为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以下简称“教育研究类”)、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以下简称“教育实践类”)和研究生教学方式方法类(以下简称“教学方法类”)三种类型,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具体内容。
“教育研究类”成果应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了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针对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经过积累,意义重大并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
“教育实践类”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质量保障、制度机制改革、教育教学环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教学方法类”成果应在研究生课程教学过程中应用了先进信息技术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改变了传统教育教学模式,并取得了示范性与应用性成果。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通知》要求,此次自治区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共分配5个名额。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遴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树牢阵地意识,对项目选题、研究内容以及涉外交流活动等要履行审查程序,严格把关,择优排序推荐。所有申报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学校将从各院申报的项目中评选出5项推荐至自治区,其余项目经评选后择优作为我校2022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
2.材料报送。项目申请人填写《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学院。请各学院于2月27日前,将审查排序后的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汇总表一份,报送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项目申报书以“学校名称+项目负责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命名)。
四、项目管理
1.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在2万元/项左右,研究期限不低于2年。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建设经费由学院统筹,研究生院审批,从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支出。
2.学校将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和指标建立客观、完善的评价环节和指标体系。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中期检查环节,并按时提交项目建设中期检查报告,凡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环节、未及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提交的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应缓(停)拨下一阶段的建设经费,并限期整改。
3.项目建设期满,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完成情况的总结报告,全面总结项目计划的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绩。由学校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建设水平及取得的成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审计和验收。
联系人:史晓瑜,任玉凤
联系电话:2057181
附件2: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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