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2-11-28浏览次数:27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22〕21 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兵学位〔2022〕4号)要求,现将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涉及调整范围和规则
本次对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新版学科目录的专业调整,我校涉及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版)》目录中要调整的学位点分为两方面:
(一)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该部分学位点需要按照新版目录进行调整,需要提交调整申请后审批。若不提交对应调整申请视为放弃,有关学位授权点将按程序予以撤销。
1. 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按照《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附件1)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调整相应硕士学位授权点。
2. 艺术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范围依据现有招生领域135101音乐、135107美术和135108艺术设计,对照新版学科目录中的相应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具体对应关系见《艺术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附件2)。如3个领域均申请对应调整,按要求须对申请调整后的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进行排序,不得并列。
以上调整后的学位授权点按照调整结果的批准时间参加学位授权点核验。申请调整的各专业学位授权点间的骨干教师不得重复。
(二)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审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调整名称、代码及所属门类,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无需我校再申请。调整后的学位授权点仍按照原学位授权点的批准时间参加学位授权点核验。
二、工作流程
1. 请有关学院于2022年11 月29日14:00前将电子版材料(Word 版及领导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发送至273581759@qq.com,材料包括调整报告(包括工作程序、调整申请等)、《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附件 3)、《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附件 4)、《学位授予单位对应调整申请汇总表》(附件 5)。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材料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充分审议。
2. 2022年11月29日下午,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相关学院提交的申请进行核查。
3. 2022年12月1日前,召开校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对调整申请进行审议推荐,并对调整申请(含学位授权点排序情况)按要求进行公示。
4. 2022年12月5日前向兵团学位委员会提交调整申请材料。兵团学位委员会对调整申请材料进行对应关系及材料完整性核查。符合要求的申请报送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5.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提请对应调整的学位点情况进行形式核查,核查通过的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意见形成对应调整建议,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三、工作要求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坚持“保证质量、突出特色、积极稳妥”原则,对本学院相关学位授权点进行系统梳理,认真分析办学基础,科学提出调整申请。按照相关或相近学位点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填报相关材料。各相关学院务必严肃工作纪律,严把调整质量,在工作中做好与师生的沟通,确保调整工作平稳有序,对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肖守德、张阳春,联系电话:0993-2057980。
附件:1. 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
2. 艺术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
3. 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
4. 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
5. 学位授予单位对应调整申请汇总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8日
石河子大学关于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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