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2-23浏览次数:5052

学院

支持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实践创新决定开展2023年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和条件

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在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完成并通过开题答辩,距离正常毕业时间不少于一年,能够保证在毕业之前结题。项目结题后方可申请答辩

2.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内容可与开题论文相关联,也可根据研究需要选题学术学位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项目。鼓励有组织科研,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研究生以课题组的形式进行申请

3.申报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可行;研究内容具有较强创新有必要的研究条件和基础,能保证结项时有达到预期目标的成果产出,有较充足的研究时间经费预算合理

4.科研创新项目负责人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鼓励在导师的指导下,面向企业技术需求开展联合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研究内容须来自企业、行业管理部门或联合培养单位。也可登录“自治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s://xjcxyr.mh.chaoxing.com/ ,选择项目类型为“第六类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面向企业提供的项目选题申报。

5.同一导师同层次学生申报数不超过2名。每名研究生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只能资助一次,已获得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

、名额分配经费预算

1.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推荐名额主要按照研究生培养单位2021在校生规模往年立项结题情况和日常绩效管理情况确定。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名额详见附件1

2.博士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项目预算经费不超过1.5万元每项,硕士研究生项目经费不超过1万元每项,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材料提交

1.项目申请人填写《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项目申请书》,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各学院须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并排序。

2.各学院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按照排序,202331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逾期不予受理。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

2)《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自治区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来源情况汇总表》(附件4),按照排序填写,加盖学院公章,各一份;

3)电子版附件2项目负责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命名提供word版;排序后的附件34提供Excel版本。

3.学院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特别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树牢阵地意识,对项目选题、研究内容以及涉外交流活动等要履行审查程序,严格把关。所有申报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申报遴选推荐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至少在内公示3天。对申报工作落实不力、把关不严的,将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工作中减少支持名额。

联系人:郭文婷 滑晓晴

联系电话:2057181 

附件:1.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名额

2.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3.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4.自治区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来源情况汇总表


附件材料:(更新)自治区研究生创新项目相关附件.rar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

          202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