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3-07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件精神和新华通讯社新疆分社通知要求,为做好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现对我校2024届、2025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图像采集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24年3月19日-3月20日。
地点:南区春晖堂。
二、图像采集对象
1.2024届、2025届预计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2024届以前未参加毕业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应于3月14日前将汇总表(附件1)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在外地不能及时返回学校的2024届、2025届毕业研究生,原则上可以在当地新华社进行图像采集。因故不能参加此次集中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务必将自行到新华社采集的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4年3月30日前寄回学校(各学院研办),并确保电子照片按时上传学信网,否则将影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制作、发放。
三、图像采集要求
1.此次图像采集须研究生自行提供采集码,参加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应提前将采集码保存至手机,便于及时读码,采集码获取途径详见(附件2)。
2.各学院负责带队老师须全程到位,组织和管理好本学院学生提前20分钟到达采集地点,按照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学号自小至大的顺序排队等候。
3.学生在图像采集时应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着装应与蓝色背景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常戴眼镜者可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4.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滑晓晴、刘运东、王亚鹏
电 话:2057181、2058925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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