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4-29浏览次数:52
各学院:
根据《石河子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石河子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修订)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规范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4月29日-5月15日
二、检查内容
(一)全校各类研究生(包括国际学生)的课堂(含实验室)教学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日历实施情况、课程进度情况等),研究生组会开展情况。
(二)Blackboard网络课程平台课程建设情况,是否完成教学资料上传,教学资源是否根据教学进度及时补充、更新等。
(三)学院认真核查本院研究生教材、讲义、课件等教学资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适合公开讲授。
(四)直博生资格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五)202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安排落实情况,202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进展情况。
(六)产学研基地(含科技小院)年度建设情况。
(七)研究生教学档案管理情况。
三、检查形式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须通过自查、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本学期研究生教学情况,重点就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后续改进措施,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召开督导座谈会
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督导联络员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研究生教学运行和课堂教学质量情况。
(三)研究生院抽查
研究生院在各学院自查基础上将按照所有学院全覆盖的原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材料提交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附件1-1)、《石河子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教材使用情况(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5月19日前提交。
产学研基地年度建设情况须提交2023年度检查报告(附件1-2)。未参加2023年度科技小院自查校级科技小院须提交《科技小院建设质量自评表》(附件1-3),已参加2023年度科技小院自查的23个科技小院提交《科技小院年度总结情况汇总》,以学院为单位5月31日前提交。
提交地点: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提交要求:电子版、纸质版(1份)。
联系人:滑晓晴 王亚鹏 刘运东
材料接收人:刘运东
电 话:2057181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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