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7-01浏览次数:25
各学院:
按照《石河子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石河子大学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中期检查的规定(修订)》、《石河子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考核及分流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博士研究生学业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中期考核适用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他类型硕士研究生可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决定是否组织中期考核。
2.博士研究生学业考核分为学科综合考核和资格考核。学科综合考核适用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核适用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及要求
1.考核时间:即日起至10月1日前完成。
2.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学业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学位论文工作。
3.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开题或未修够培养计划要求课程学分的不参加中期考核和学科综合考核。
4.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学科综合考核前必须先通过资格考核。
5.如考核单位或个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至研究生院。
6.前期未按时参加考核的博士研究生,须参加本次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一)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
1.政治思想和品德考核(占20%)
考核内容包括:(1)政治态度与理论水平;(2)道德品质与组织纪律;(3)社会实践。
2.业务学习(占70%)
考核内容包括:(1)外语水平、课程学习与本学科基础知识学习(须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需检查其本科主干课程或硕士学位课程的补修情况);(2)实验操作能力、实践能力,学术能力;(3)论文工作进展;(4)学术活动、文献阅读、科研训练和创新能力培养情况;(5)专业思想与科研态度。
3.身体健康状况(占10%)
考核内容包括:(1)心理素质;(2)身体状况。
4.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研究生对开题报告以来的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填写《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二)博士研究生学业考核
1.学科综合考核主要考查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所要求的学分完成情况,论文开题及进展情况,参加学术活动、文献阅读情况,科研创新能力等。
2.资格考核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学术能力,包括文献阅读能力、学术鉴别能力、提出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研究设计能力等。
四、考核方式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可采用PPT汇报的形式;博士研究生学业考核的方式可以是笔试、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材料上报
1.在考核前一周向学术学位培养办提交各学位点考核委员会组成名单及考核安排,并报送《2024年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博士研究生学业考核工作安排表》;考核完成后,于10月1日前提交《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汇总表》、《石河子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核汇总表》、《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其余考核材料由学院保存以备复查。
2.于10月1日前向学位办提交《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由学院保存,并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材料的提交及审核。
联系人:王亚鹏 2058925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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