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11-19浏览次数:11
各学院:
2025年度(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及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依据《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石大校发〔2021〕58号)要求进行统计上报。本年度工作量统计仍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请各学院据实核算2025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指导研究生工作量
请各学院从系统导出指导研究生工作量数据,并认真核实学生信息及工作量合计情况,填写附表1。
二、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
1.数据导出与审核:请各学院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和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数据,并认真审核,填写附表2。
2.工作量分类标注:在表2中的“备注”栏,按以下类别填写备注信息:
(1)公共课
(2)暑假非全
(3)暑假规培
(4)外院给本院授课工作量(须备注学院)
3.特殊课程处理:存在特殊授课情况(如:全英文教学课程(不含外语类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寒暑假授课、实验课程等)的学院,需将此类课程单独导出,按对应系数核算工作量后,再合并至附表2。
4.开课要求:根据研究生课程设置规定,研究生专业选修课选课学生人数需达到一级学科(专业领域)当年招生人数50%以上(含50%)方可开课。未满足此要求且未履行开课申请审批程序的课程,不计入当年教学工作量。
三、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量
根据参加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学生实际人数填写附表3。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量计算办法如下:
1.试卷命题、审核、批改工作量已由教务处统一核算,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2.仅需填报:
面试考核工作量 = 1.5课时/生 × 考核学生人数
面试认定工作量 = 0.5课时/生 × 认定学生人数
四、专业学位实习实践工作量
专业学位实习实践工作量,填写附表4。工作量计算: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认定、由学院组织的集体实习实践环节,其总工作量按 5课时/生 × 在实习基地实践的研究生数计算。学院应依据教师实际承担的工作量进行分配。
五、报送要求
1.院内公示: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结果须在院内公示3天。
2.材料报送:纸质版(附表5)须经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连同电子版(附表1-4)于2025年12月22日前报送至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
3.工作要求: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如有疑问,请及时沟通解决。
联系人:王亚鹏 2058925
附表:1.2025年度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统计
2.2025年度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
3.2025年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工作量统计
4.2025年度专业学位实习实践工作量统计
5.2025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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