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3-1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毕业图像信息采集是毕业资格审查、学历学位注册等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未完成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其学历证书不能实现网上注册、查询和认证,影响学生毕业。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件精神,经与新华社新疆分社图像采集中心协商,我校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4月3日(具体时间节点安排见后续通知)
地点:南区春晖堂
二、图像采集对象
1. 2027届预计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 2026届及以前尚未参加毕业图像采集的研究生,于3月24日前将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 在外地不能及时返回学校的2027届毕业研究生(含2026届及以前),原则上可以在当地新华社进行图像采集。因故不能参加此次集中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务必将自行到新华社采集的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6年5月10日前寄回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并确保电子照片按时上传学信网,否则将影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制作、发放。
三、图像采集要求
1. 此次图像采集须研究生自行提供学信网采集码,参加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应提前将采集码保存至手机,便于及时读码,获取采集码方法见附件2。
2. 各学院负责带队老师须全程到位,组织好本学院学生提前20分钟到达采集地点,按照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的顺序排队等候(建议按照学号顺序)。
3. 学生在图像采集时应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着装应与蓝色背景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常戴眼镜者可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联系人:王亚鹏
电 话:2058925
附件1:2026届及以前未参加毕业生图像采集汇总表.xlsx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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