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5-25浏览次数:146
关于开展2017年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 的文件精神,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培养质量,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构建“双师型”团队,现决定开展2017年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1.遴选原则及范围
依据《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实践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执行。从现有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中产生。各学院分配导师名额见附件2。
2.具体要求
此次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由大学研究生处统筹安排,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申请实践指导教师人员名单由学院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处审核。
申请人需填写《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属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学院完成审核。
3.时间安排
(1)6月2日前,申请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的人员填写相应的表格,并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属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2)6月12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申请实践指导教师人员名单的审核并公示。
(3)6月15日前,将汇总名单及申报表报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4.特别说明
校级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参见《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实践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学院可结合自身情况,参照此办法,制定适应本专业的院级实践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联系电话:2058925
联系人:郭文婷
附件:1.《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实践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2.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名额分配表
3.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申请表
4.石河子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申请人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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